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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芝罘区灵活就业和失业相关业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02-11 浏览次数:622 打印 关闭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产生的风险隐患,同时保持优质的服务水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现推出延期办理和“不见面”办理等系列措施,办事群众和企业可根据以下业务指南,适当调整相关业务办理方式和时间。
  一、灵活就业人员挂档缴费业务
  1.个人社保缴费: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文件中第五条规定,对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咨询电话:0535-6602975。
  2.个人退休申请:代理(挂档)人员申请退休的,可电话申请办理退休,疫情期间无需到现场办理。待疫情解除后我中心再短信通知递交其他相关材料。咨询电话:0535-6602975。
  3.个人停缴社会保险申请:需要办理个人停缴社会保险业务的挂档人员,可电话办理相关停保业务。咨询电话:0535-6602975。
  4.社保卡领取:挂档人员领取社保卡的可在疫情解除后前来领取。
  5.人事档案业务(干部身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入调出、依据档案出具相关证明的,可以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若需借(查)阅、提取档案,如无紧急情况,可在疫情解除后前来办理。0535-6212023。
  二、失业业务
  延期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在疫情防控期间,由企业原因造成的人员失业,待疫情结束后均可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待遇在办理失业登记后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直接申领发放,未办理失业登记期间因保险中断出现的医疗问题由失业职工本人补缴社保后即可报销。失业保险金自2020年2月开始暂时上调为1719元/月。咨询电话:0535-6605534。
电话:0535-6605527, 6605536, 6630205, 6630951 E-mail:siyb@tom.com,zfupxbu@163.com,zfsiy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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