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落实人社部函〔2021〕146号文件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专项工作,守住底线, 筑牢防线,压实专账资金管理使用责任。坚决不越政策、制度的红线,以最有效的措施、最严格的制度保障资金的绝对安全。现明确以下相关工作要求,适用于在芝罘区创业培训中心举办所有涉及培训补贴的专业和班次,请各专业班次老师阅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以下情况不能参加免费培训:
1.不能按照培训课时要求全程参加培训的学员;
2.不符合免费培训相关文件规定的学员;
(二)以下情况不能参加结业考试,不能申请补贴:
1.未全程参加培训,课时不足(总课时90%)的学员,不能参加结业考试;
2.培训过程中,各项培训资料不齐学员,参加结业考试合格后,不能申请补贴;
3.对于培训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课时的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不能申请补贴。
(三)对于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内外勾结制假造假,骗取培训补贴的授课老师或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烟台市芝罘区创业培训中心
2021年12月17日